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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损害了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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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沪上一批二级施工资质以上的绿化施工企业受到外地某市的一项邀标,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投标。时间非常紧,工程量也不少,沪上一批企业便如约而至。
      
  可是当他们买了标书进一步了解各类信息的时候,他们却被告知:不用了解这么多,反正是“最低价中标”。言下之意是谁开的价最低谁就是中标者。一切等中标以后再谈。这让那些正规的企业面面相觑:什么?谁低谁做?在不了解任何详细资料的情况下,这个最低价算是个什么“底线”呢?在一连串的问题没有得到正面明确回答的情况下,他们只能起身走人。
    
  任何一个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都应该有一个正常的投资人,这个投资人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不知道这个投资人是怎么想的,找一家最低要价者来施工,它到底想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呢?
      
  众所周知,一个景观绿化工程,首先需要获得土地,土地始终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在这个宝贵的土地上建设绿化景观,难道就这样草草了事?找个最低价的来敷衍一下?或者说压根没有准备有什么投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可贵的土地资源是不是还可以有别的选择?其次,任何一个景观绿化工程都是造福于市民改善投资环境的,这样的草率了事还有什么造福于民和改善投资环境可言?
      
  从施工建设的层面上讲,所谓一分价格一分货。一个景观工程从道路、基础、土方、植树、铺草到小品、建筑、水景等等,是一个完整的施工体系和完美的作品,是作品就不能够马虎,就要认真去对待。可是一句“最低价中标”就让“作品”两个字根本无从说起。
      
  有的施工单位会从“最低价中标”的现场一走了之,那么是不是都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个工程后来真由最低价者中了标。中标者是施工企业,是企业就要讲成本和利润,要获得成本和利润,在最低价中标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再一次牺牲质量,用低成本的工艺和材料来应付。不难想象,应该用大树的地方只能用草坪了;应该可以造个凉亭的,那么就搞几棵树吧;应该是做点地形的,对不起了只能一马平川了......景观缩水就这样毫无商量地进行中。
      
  “最低价中标”损害了谁的利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最低价中标,会不会有什么中饱私囊的勾当?说这话当然需要证据,这里要说的只是我们应该是时候来管一管“最低价中标”的事情了,政府部门当然要管,企业更要自重自爱,要以社会责任感为重,不要为了“一己之利”忘记了企业应当承当的社会责任,不要成全“最低价中标”者,为社会留下令人不齿的劣质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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