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网首页
>>
知识
>
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等是否必须备案?有无法律依据?
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等是否必须备案?有无法律依据?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号令、27号令、30号令中也有相应要求。
评论
打印
收藏
关闭
Copyright 2008
建龙网
www.firstbd.com
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
版权所有